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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昨天,記者從溫州市人民檢察院瞭解到,2012年至2014年9月,溫州市檢察機關共查處虛假訴訟201件,審查後向公安機關移送犯罪線索122件,公安機關刑事立案77件103人,法院刑事判決25人。
  這些虛假訴訟大多數都與民間借貸相關,主要是為了逃避執行和轉移財產。這些案件發生的大背景是,自2011年9月以來,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,溫州局部地區民間借貸風波階段性高發。
  2013年,樂清一對姓黃的夫婦因民間借貸糾紛,負債400萬左右,他們在樂清的房產被法院查封拍賣。為了減少損失,夫婦倆安排15人虛構債務事實,偽造了15張30萬至230萬不等的借據,共計1800萬元,並授意他們向法院起訴自己。這15人獲取生效法律文書後,參與債務執行分配,並把分得的執行款還給黃氏夫婦,導致其他債權人少分數百萬元。
  一些欠債的,就是像黃姓夫婦一樣,虛構債主,“回收”執行款,以此減少債務償還。
  在利益驅動下,虛假訴訟愈演愈烈,溫州地區法院在此期間受理民間借貸糾紛32493件,檢察機關查處的虛假訴訟案占法院受案數的0.38%,相當於1000個案件中有3.8個案件涉嫌虛假訴訟。
  溫州市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處處長周青告訴記者,民間借貸手續簡單,缺少審查,是虛假訴訟增多的一個原因。
  本報通訊員 陶京津 本報見習記者 汪子芳
  (原標題:溫州三年查處201起虛假訴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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